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昆山市陆家中学中考质量奖奖励方案(试行)
[发布时间2012年6月20日]
一、指导思想
进一步提高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积极引导教职工聚焦课堂,聚焦质量,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快速提升和学校的全面发展,努力办人民满意的学校。
二、领导小组
由校级领导、教务处和初三年管会有关人员组成。
三、依据和资金来源
1.依据:陆政发【2012】26号文件,陆家镇关于提升陆家中学教学质量的若干暂行奖励意见。
2.资金来源:陆家镇人民政府设立中考专项奖励基金。
四、实施细则
1.团体奖:占奖励总额40%,把这笔奖金平均奖给初三所有中考学科的教师。
2.录取陆家高级中学奖:占奖励总额的30%,把这笔奖金除以满足条件的学生总人数得出的金额作为基数,具体分以下四种情况:
(1)达到震川统招以上录取分数线且在陆高就读,奖给有关班级的奖金为基数×2∕生。
(2)达到震川择校以上录取分数线且在陆高就读,奖给有关班级的奖金为基数×1.8∕生。
(3)达到励志班录取分数线且在陆高就读,奖给有关班级的奖金为基数×1∕生。
(4)达到一中,开高统招录取分数线且在陆高就读,奖给有关班级的奖金为基数×0.7∕生。
以上奖金分配到有关班级以班主任为1,语、数、英为1.3,理、化为1,政、史为0. 5,体为0.2进行计算。
3.录取昆山中学、震川高级中学奖:占奖励总额的20%,把这笔奖金除以满足条件的学生总人数得出的金额作为基数,然后按照语、数、英为1.3,理、化为1,政、史为0.5,体为0.2分配给有关班级的任课老师。
4.领导奖:占奖励总额10%,其中分管校长2.2%,年管会主任2%,年级组长1.8%,年管会中另外二名中层人员各1.5%,年管会教师代表1%。
本方案须经学校教代会通过后方能实施,本方案解释权归校长室。
 
昆山市陆家中学